为切实加强集团办公车辆使用管理,确保安全行车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办公用车职责范围:集团领导工作用车、办公接待、各中心采购、办公业务用车需要等。
二、集团办公用车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。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办公室保管。
三、各中心有用车需求应提前填写“派车单”,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并进行用车登记。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申请用车,后补“派车单”。
四、集团领导用车时,可直接通知驾驶员或通知办公室安排。
五、集团办公用车由专职司机驾驶,专职司机应每月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,确保行车安全,车辆发生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立即进行修理。
六、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,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
七、集团办公用车可面向校内单位及个人有偿使用。
依维柯(箱式货车):
1、市区费用为每次300元,含停车费。市区划定为:长安校区或雁塔校区至西安市三环以内,或实际目的地在该距离范围内。
2、超出市区范围或目的地为郊县等,按实际行车公里数计算收费,费用为每公里5元,过停费另算。
3、拉花圈为每次300元。
小轿车:
1、市区费用为每次400元,含停车费。
2、超出市区范围或目的地为郊县等,按实际行车公里数计算收费,费用为每公里3.5元,含过停费。
大轿车:
1、大轿车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。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运输服务中心保管。
2、校内各单位或教职工个人用车的,由集团总经理审批。大轿车原则上不对外使用,确因需要使用,由分管校长审批。
3、8小时以内且100公里以内,包车费用为1500元,含过停费。
4、超过8小时,在包车费用基础上每小时增加50元;超过100公里,按实际公里数收费,每公里8元。
八、寒暑假或节假日期间,办公车辆一律封存,车钥匙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。确有公车需求,经办公室审批后使用,并详细填写行车日志存档备查。
九、未经审批或同意,单位或个人私自使用办公车辆,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由集团办公室解释并修改,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。
后勤服务集团
二○一四年十一月